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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/ETtoday資料畫面 |
桃園縣中壢市麥當勞中央店簡姓員工,看到袁姓和林姓顧客在櫃台拍桌叫罵要求退費,怒嗆兩人三字經「X你娘!」「沒看到我們很忙嗎?」顧客回嗆「你們忙關我屁事啊!」並提出告訴求償。法官11日判簡男和麥當勞必須連帶賠償兩人各3萬元。
警方表示,2012年4月晚間,袁和林到櫃台準備點餐,因麥當勞內部溝通出問題,服務生一下說有這個餐點,之後又改口說沒了;林不耐久候,氣得大力拍桌表示不吃了,「我要退錢!」
據了解,擔任外送工作的簡男(23歲)見狀,立刻跳出來怒飆國罵挺同事,雙方火氣愈來愈大,場面非常火爆。其他同事為避免場面失控,立刻帶走簡男,所幸未上演肢體衝突。
事後袁和林對簡男提告,且認為麥當勞必須負起連帶賠償責任,要求各賠償10萬元。對此,麥當勞認為,簡男負責外送工作,職務並非櫃台點餐,謾罵行徑純屬個人行為,將再討論是否上訴。
原文網址: 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31112/294475.htm#ixzz2nTJZYja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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貓的話:
麥當勞是速食業者不是一般餐廳,會去吃就是不想等,點完出餐時間多久是有規定的。 都點完了,才告知沒有餐,是麥當勞員工不對在先。
如果忙就要人家接受你們的亂來,那有賠償嗎?或者有誠懇的道歉嗎?有覺得忙中有錯,對客人感到不好意思嗎?還是理所當然的覺得忙本來就會錯,客人拍桌就是不對?
服務生只懂得要客人花錢之後,還要體諒他們忙所以服務態度不佳,怎麼不反過來體諒客人久等後的不耐煩。 客人拍桌算是態度不佳,服務生最多拍回去就很夠了,罵人可是公然污辱喔!
穿上公司制服就是代表公司形象,這不是常識嗎?更何況是在上班時,在公司內發生的事,公司沒有教態度,至少也要教規矩吧! 沒有辦法笑臉迎客,那就不要去接觸客人,在後面跟同事主管們一起抱怨客人就好了,不必出來罵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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