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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crappy dog illustration by Claire Fletcher |
一張巴吉度犬的遺體照片10月22日凌晨1點多被PO上臉書,大體滿佈血水。
原PO藍伯鈞長年救援與送養流浪狗,他寫著「不要再勸我了!這是我的芭比?此事已難善了了……」並在接受電訪時表示,「以我長期的經驗,合理懷疑這不是被虐殺,就是車禍意外,但對方卻交待不清。」另一方面,芭比的飼主林小姐在電訪中解釋,「芭比是十幾歲的老狗,是因病去世,牠已經土葬,是藍先生一定要看到大體才再挖出。」...中略
雙方各持一辭,台北市動保處表示將主動介入調查。
原文網址: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31022/285321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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貓的話:(落落長)
一、等著證據出來之後,再發泄你們的情緒,可以嗎?
這事件最多只是疑似虐狗,事情都還未加證實,就急著欲加之罪,等著證據出來之後,再發泄你們的情緒,可以嗎?
二、除非你能跟他們一樣那麼的"愛"狗,不然就別養中途的狗。
一般人很多是自私的,領養小孩或動物,皆是以自己為主,而不是以小孩或動物為主。
「當時對方說牠大約4、5歲,後來(三峽醫院的)獸醫告訴我,『芭比』已是十多歲的老狗。」如果是事實,那中途也有不對的地方,明明想領養十歲的小孩,後來醫生說,這是老人不是小孩。作為認養人,是不是會很想退貨,以一般自私台灣人,可能是直接丟了或送回收容所吧!但養都養了,中途又寫切結不能不要狗,怎麼不是寫"如果不要送回給中途"不就解決了。
既然中途的經驗豐富到,連死相都不用驗屍都知道死因了,想必不會不能分辨這狗幾歲吧!
如果他就是想養四五歲的狗,怎麼可能會領養「芭比」呢!中途是否有隱瞞狗齡,才會讓「芭比」給了不合適的人照顧。
不能用領養人又沒有問年齡來唐塞,身為中途不知道老狗或病狗很特殊,不是一般人可以接受的嗎?不知道自私的一般人不想養老狗或病狗嗎?不明講又要人家無限包容,是哪招啊!
不是每個領養人都會愛心氾濫到,把狗當自己的小孩的,也是有人把狗當畜牲養,但是把狗當畜牲養,並不代表就會虐殺狗。
個人很害怕這種中途,他們的愛心不用懷疑,但作法很不實際,讓人很難接受,建議要領養的人可以去收容所,那邊都是快被安樂的毛小孩,中途的糾紛太多,除非你能跟他們一樣那麼的"愛"狗,不然就別養中途的狗。
三、網友的話:
引用於樓下大大發言:『你明明想領養十歲的小孩,後來醫生說,這是老人不是小孩。作為認養人,是不是會很想退貨,以一般自私台灣人,可能是直接丟了或送回收容所吧!但養都養了,中途又寫切結不能不要狗,怎麼不是寫"如果不要送回給中途"不就解決了。』
照樓下大大這樣說...
會讓人有一點點的迷思跟誤解(至少我有這種感覺)
也就是說...
1.不能退貨不要狗(因為簽了切結)
2.又不想要養老狗
所以索性生病了就眼睜睜的看著毛小孩走掉嗎?
這樣子不太道德吧?!
讓人覺得有"故意"的感覺吧!
貓回應:對別人要求到道德無暇,自已也要自省,不要口不擇言,請對事不對人。
沒有要戰的意思,只是發表自己的感覺。你的說法,我也覺得很正確。
知道把狗當兒子養的人,狗都包尿布,從來沒有自己走過路的,看了覺得很誇張。
也認識把貓當畜牲養的人,領養貓是為了要抓老鼠,貓是收容領養回來的,很可愛毛色很漂亮的小貓,如果沒有領養十二天就安樂了,女主人懷孕了,所以都是男主人清潔貓。(很貼心的老公)但貓沒有被疼愛的像兒子一樣,看了也心疼。相信貓重病或死了,也不會花大錢吧!
可是換念一下,至少貓沒有被安樂,我偶爾還可以去陪貓玩一下,提醒主人注意貓的安全,要打疫苗什麼的知識,也不敢太要求對方一定要照作,不要太離譜即可。
畢竟我不是主人,想要把毛小孩當兒子,就自己帶回家吧!不然對方沒有義務要照別人的觀感養毛小孩。
如果領養人照顧不週,是道德上感覺不佳,但不危法,可以說怎麼那麼自私、沒責任感,
覺得生命無價,被輕賤了。但不致於讓領養人被公然汙辱,人身攻擊,連小孩一起罵。
聖經的故事有聽過嗎?自問一輩子無論有心或是無意,沒有作過任何不道德的事的人,拿起石頭吧!當然沒有必要用那麼至高無上的說法。
但是對別人要求到道德無暇,自已也要自省,不要口不擇言,請對事不對人。
四、建議以言語安慰藍爸絕對比辱罵林小姐好。
我不認識藍爸,也不認識林小姐,所以不覺得藍爸就是法官,可以判人是否有罪,藍爸很愛狗,有目共賭,但林小姐就很恨狗嗎?不是要為她脫罪,就我個人感受,我是覺得她沒有藍爸那麼的愛狗,但不致於虐狗,充其量也只是照顧不周。
我不覺得林小姐不好相處,反而覺得藍爸很恐怖,留言的人更恐怖,個個咒罵的像殺父仇人一樣。我可以理解藍爸自責難過,但不是難過就可以判人有罪。愛會讓人盲目,看看那些幫罪犯講話的父母。
芭比也許不是善終,但也不一定是虐死,FB上也說了會等待解剖的結果,但是網友們還是去了日盛站崗,雖然是自發性的,看起來不吵不鬧,但都是為了藍爸跟芭比去的。林小姐也許有嫌疑,但也可能是無罪啊!這樣活動如果林小姐無罪,不會影響到她一輩子考績升遷嗎?網友們滿足的表達的訴求,誰賠她的損失。大家再一起去日盛幫她要加薪嗎?
另外法官可以只看一點點嫌疑就判他看所收容或羈壓,那是法官的本份,合法該作的事,一堆嫌疑重到不行的,還不是放出來作案了,我都還覺得我們法官不夠盡本份了。
我支持藍爸愛狗的心,但不支持網友們的言語暴力。建議以言語安慰藍爸絕對比辱罵林小姐好。等結果出來,林小姐有罪的話,大家再罵也不遲,如果林小姐無罪的話,法官到時也盡一下本份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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